黃裳 (正統壬戌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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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廣東鄉試第十一名。正統七年(1442年)壬戌科會試第十五名,殿試登進士第二甲第十五名。授監察御史,按兩浙鹽法及蘇常各郡[1]。巡視寧州、紹州、台州三府時,稱疫死三萬人,宜減輕賦稅賑災,后巡視浙江鹽政,宜體恤民情,均報批准[2]。正統十四年(1449年),跟從明英宗北征瓦剌,土木之變中殉難。
家族
参考
- ^ 《廣東通志》卷四十六
- ^ 《明史》(卷167):“黃裳,字元吉,曲江人。俱進士,授御史。裳嘗言寧、紹、台三府疫死三萬人,死者宜蠲租,存者宜振恤。巡視兩浙鹽政,請恤水災。報可。”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正統七年进士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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