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棟(15世紀—16世紀),大任冷泉河南彰德府湯陰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黃棟為人正直,嚴於自律,七歲時喪父,侍奉母親孝順,嘉靖元年(1618年)中舉人,授陽曲教諭,訓士有方,陞夏縣知縣,當時邊境有警報,他就增修城牆固守,縣郭向遭仇家誣陷殺人,多年無法判決,他一審訊就證實其清白,四年內始終恭謹自持[2],擢為太原通判,督兵防禦朔州,調度有法、軍紀肅然。

之後黃棟改任山東兗州府同知專理司法,其時運河淤塞,他在二年內濬通,不為權勢阻撓,上貢蘆葦獲得德金錢就拿來賑災;陞陝西平涼府知府,均分韓藩祿糧給貧弱宗室,杜絕請託讓豪強宗室一無所利,因剛直而遭罷官,離任時送行者絡繹不絕,行李蕭然,只有圖書數卷,七十六歲去世,入祀鄉賢祠[1]

引用

  1. ^ 1.0 1.1 乾隆《湯陰縣志·卷七·人物》:黃棟,字大任,剛直廉峭壁,嚴於自律,七歲喪父,事母以孝聞,舉嘉靖壬午鄉試,初署陽曲諭,訓士有矩,陞夏縣令,時有邊警,增築城壘為固守計,民賴以安;邑民郭向以人命仇為所誣,累年不決,一訊即雪其冤,田基六輩大猾也,以至誠諭之,悉化為善。陞太原通判,督兵防禦代郡,調度有法、軍紀肅然,陞兗州府同知專理臬務,時運道淤塞,濬通二載不為勢權所撓,遂成永績;兗故多蘆葦,每歲貢得若干金悉以賑,所至祲不為災,擢平涼守,時韓藩祿糧為豪宗強貿,貧弱罕沾實惠,乃以時躬自給散、杜絕請託,豪宗一無所利。卒以戇直罷官,歸之日送者絡繹于道,行李蕭然,惟圖書數卷,眾嗟嘆之,歷宦三十餘年,家居一如寒士,卒年七十有六,祀鄉賢,號冷泉。
  2. ^ 光緒《夏縣志·卷六·官師志》:黃棟,湯陰縣舉人,嘉靖十七年知夏縣,性恭謹以廉自飭,任四年始終一節,擢平涼府,廉明為天下第一。

參考文獻

  • 乾隆《湯陰縣志》·卷七·人物
  • 光緒《夏縣志》·卷六·官師志
官衔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邢潮
明朝陽曲縣教諭
嘉靖年間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馮禮
前任:
徐祚
明朝夏縣知縣
1538年-1542年
繼任:
李全
前任:
江樊
明朝太原府通判
1543年-1544年
繼任:
陳策
前任:
姚汝耔
明朝平涼府知府
1556年-1568年
繼任:
張佳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