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瑞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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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精于《毛诗》,嘉慶十年乙丑進士,选庶吉士。嘉慶十三年(1808年)四月散馆,轉工部营缮司郎中,因宝源局匠人滋事案获罪,遣戍盛京,委书院山长,因课徒有效,受到吉林将军富俊赏识,道光初年得以回京署理工部主事。[1]道光二年,又因承办太庙工程遭誣陷,发配黑龙江。吉林将军富俊曾以书院“教读乏人”,请改发吉林,“专司教读”,朝廷以学习文艺,“必致清语日益生疏,弓马渐形软弱”為由駁回。不久以“捐赎回籍”释归。[2]鄉居數十年,以著作自娛。主讲江西白鹿洞書院、安徽庐阳书院等學府。
咸豐三年,髮賊入舒城、陷廬州,逼進桐城。馬瑞辰次子馬星曙遇害,幼子馬三俊組織鄉勇抵禦髮賊,馬瑞辰避身於唐家灣。後为林天九所俘,不降而死。著有《毛詩傳通釋》32 卷、《崇郑堂诗文集》。
家族
父馬宗璉。
參考文獻
- ^ 萨英额《吉林外纪》:“初任至工部郎中,因公获罪。遣戍沈城,委书院山长。生徒中式二名,著有成效。将军富俊奏赏主事衔,升工部副郎。”
- ^ 马其昶《桐城耆旧传》:“道光二年承办太庙工程,荐郎中纳尔经额料工,同部某讦其不实。经内务府核算,无失。纳尔经额得不坐,而先生罢置,发黑龙江效力,未几释归。”〈刑部为马瑞辰纳赎事折〉:“查该革员马瑞辰于道光元年春间,分看工程清册,因收受陈志清馈送银二百两,依事后受财,按例罪应拟流。經刑部奏请,改发黑龙江充当苦差。兹该革员因祖母姚氏年八十六岁,伊母左氏年七十岁,并无伯叔兄弟,归养情切,请准援例纳赎。道光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明清档案工作室藏本
- 《清史稿·儒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