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噶本

(重定向自阿里噶本

堆噶本藏語སྟོད་སྒར་དཔོ威利转写sTod-sgar-dpon;THL:tögarpön;),一作堆噶尔本、阿里噶本、噶大克噶本、阿里總管,是清代西藏西部阿里地区的長官,“綜理阿里地区藏務”。從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起改由兩名五品俗官擔任阿里總管(西藏23名边营官中的两个),到任時改稱四品[1]。“堆”就是阿里,也称作“堆阿里”,藏文意思是“上部”、“最高处”。

历代著名堆噶本

噶丹泽旺〔dgav-ldan-tshe-dbang-dpal-bzang-boo〕是甘丹颇章政权委任的第一任堆噶本,他于1682年到1688年在阿里地区任总管,按照甘丹颇章政权的制度,在阿里地区建立行政制度,设立驻军和委任宗本的制度,改变了阿里地区一直由土王统治的局面,对于加强阿里地区和前后藏的联系作出了开创性贡献。

康济鼐于1715年被其岳父拉藏汗任命为阿里總管,拉藏汗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被准噶尔汗策妄阿拉布坦所杀,清军入藏逐准噶尔军,册封七世达赖康济鼐清朝立有大功,1720年被封为西藏郡王并兼任阿里總管直到1727年他被阿尔布巴〔多吉杰波(རྡོ་རྗེ་རྒྱལ་པོ་,rdo rje rgyal po,又译作阿沛〕等人杀害。[2]

参见

  1. stod sgar dpo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TERM: སྟོད་སྒར་དཔོན

参考文献

出处

  1. ^ 《清史稿》卷一百一十七職官志
  2. ^ 陈庆英. 固始汗和格鲁派在西藏统治的建立和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