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峰
郭海峰(1966年10月11日—[1]),河南安阳人,是曾經参与六四事件的學生領袖。
曾為北京大學學生,是北京大學團結學生會籌備委員會創建者之一。1984年9月至1988年6月,郭海峰在华中师范大学英语系读书。1988年9月进入北京大學国际政治专业,攻读第二学位。1989年6月4日被警方逮捕。[2]1991年1月26日被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反革命破壞罪被判四年徒刑。1993年2月16日與另一名六四事件學生領袖王丹一起獲得假釋。1996年8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流氓罪被判五年徒刑,因病于2001年2月提前半年获释。[3]而他後來又成為李寧有限公司附屬企業之顧問。现在已经回到安阳原籍,靠打零工维持生活。与前妻离婚后有一女。现任妻子是外省人。
參考文獻
- ^ 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澳大利亚). 《“六四”抗暴者法庭档案》. 國史出版社. 2019-05-01 [2022-12-24]. ISBN 978-1-936895-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6).
- ^ 我的一九八九系列》戒嚴部隊開槍掃射公共汽車 學生領袖郭海峰等人被捕. 中央廣播電臺. [2021-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6).
- ^ 前六四学生领袖郭海峰获释. BBC. 2001年3月4日 [2021年8月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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