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綽(498年—546年),字令綽,武功郡人(今陝西武功附近)。

生平

苏则九世孙,其父蘇協官至武功郡守。蘇綽少好學,精通算術。從兄蘇讓推薦於北周太祖宇文泰大统三年(537年)高歡討伐宇文泰,兵分三路,大都督竇泰攻打潼關,以司徒高敖曹領兵攻上洛(今商州),高歡親領兵自晉陽蒲坂(今山西永濟西南)。諸將意欲分兵抵禦,獨蘇綽與宇文泰意見相同。遂並力拒竇泰,擒殺他於潼關,蘇綽受封為美陽縣伯。其後拜為大行台左丞。宇文泰重用蘇綽,制定计帐法、户籍法[1]。541年,苏绰制定六條詔書,要点分别是:“先治心、敦教化、盡地利、擢賢良、恤獄訟、均賦役”,即《六条诏书》。宇文泰将《六条诏书》立于座右,下令百官习诵,并规定:“牧守令长,不通六条和计帐法者,不得居官。”544年,魏帝把宇文泰前后上奏的新制,作为复兴朝政的永久典章,令苏绰再作增删,合为五卷,颁布天下。大统十一年545年,作《大诰》,文字简练流畅,一改自晋以来的浮华文風,“自今文章皆依此體”。又據《周礼》改定官制。同年,授大行台度支尚书[2]。蘇綽常說:“為國之道,當愛人如慈父,訓人如嚴師。”[3]大统十二年(546年),因時常思想,勞心而困倦,遂變成氣疾,未成而卒,當時只有四十九歲。宇文泰率領百官送棺椁出城外,扶棺痛哭,悲叹:“尚书平生为事,妻子兄弟不知者,吾皆知之。惟尔知吾心,吾知尔意。方欲共定天下,不幸遂舍我去,奈何!”。死後家无余财。卢辩继续完成他根据《周礼》制定的六官制。

北周明帝二年(558年),以蘇綽配享宇文泰廟廷。由他的兒子蘇威嗣位。

蘇綽著有《佛性论》、《七经论》,並行於世。

注釋

  1. ^ “计帐者,具有岁课役之大数,以报户支。户籍者,户口之籍”(《资治通鉴》卷157胡三省注)
  2. ^ 陈寅恪指出:“凡西魏、北周之创作有异于山东及江左之旧制……若就地域言之,乃关陇区内保存之旧时汉族文化,以适鲜卑六镇势力之环境,而产生之混合品,所有旧史中关陇之新创设及依托周官诸制度皆属此类。”(《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叙论》)
  3. ^ 《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九 梁纪十五》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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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書·卷23》,出自令狐德棻周書
 北史·卷063》,出自李延壽北史

參考書目

  • 《北史·列传五十一·蘇綽傳》
  • 《周书 文帝纪》
  • 《资治通鉴 卷第一百五十九 梁纪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