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交通

華北交通株式會社日本侵华战争時於中國北部地區創建,包括当时的蒙疆(察绥)、华北(冀鲁豫)、苏北,屬於南滿洲鐵道的公共運輸公司、国策会社。表面为中日合資公司,但實質上为日本國有公司。会社本部位于北平市長安街17號。

华北交通株式会社
原文名称日语:華北交通株式会社
公司類型株式会社
公司結局解散
成立1938
结束1945
總部华北临时政府北京市
業務範圍华北地区
产业交通运输
服務交通运输
資產淨值0.5亿日元
員工人數110,000

歷史

 
公司总部(現北京飯店贵宾楼)

卢沟桥事变后,1937年7月9日,关东军铁道线区司令部向满铁发出了派出人员器材的命令。满铁天津事务所扩大为“北支那事务所”。1937年10月11日,日本华北方面军发布了《华北铁路运输纲要》,交通事业由满铁北支那事务所统制经营。1938年10月26日,华北铁路(含陇海线)交由满铁北支那事务局统制,设北平、天津、济南、张家口、太原、开封、铜山设铁路局。事务局内设总务、人事、经理、调查、运输、水运、车务、工务、警务等部。1938年6月,日军为统制华北内河民船,设立“中国内河航运公会”;1939年2月,任日人渡濑二郎为理事长,同时发表公示称“于3月1日起,实施勒令各河航业者加入该会,以便统制”,“各船舶应有日本军特务机关之《航行许可证》,否则不许航行。日本军之特务机关及内河航运公会职员之检查官,对航行中及停泊中之船舶,得随时检查其是否有《航行许可证》及所搭载之货物”,“日本军队可随时征用各船舶”。

后因“业务渐趋兴盛”,遂于1939年4月17日在天津招开华北运输株式会社成立股东大会。资本金计四亿元,内日本国策会社性质的华北开发株式会社二亿三千五百万元、满铁一亿二千万元、华北政务委员会四千五百万元”。实收资本四分之一。“其业务除经营华北境内之铁道、公路、内河水运外,蒙疆地区之铁道亦委托其运营,并担任塘沽新港连云港之修筑工事”。[1]

1945年(民國34年) - 因日本戰敗,公司结业。

公司組織

  • 資業局(局長、參與)-交通主管、商工主管、農竹林主管、鐵務主管、弘報主管、資料主管、統計主管、調査第一~第三主管、無任所局參與、法制、総務係長、資料室主事
  • 去處機關 各鐵路局、總務所、調査課、產業課
  • 中央鐵路農場
  • 中央鐵路昌黎分場
  • 社員會 天津地方會、濟南地方會、張家口地方會、開封地方會
  • 社員會機關报『興亞』

路線

 
北支蒙疆 铁道略图-华北交通株式会社

京山線、京古線、京包線、京漢線、津浦線(徐州以北)、石太線、膠濟線、隴海線(開封以東)、同蒲線等,總計5,610km

主要列車

  • 「大陸號」 - 釜山 - 北京的特快列車。
  • 「興亞號」 - 釜山 - 北京的特快列車。

使用車輛

  • PF6型蒸汽機車
  • PF3型蒸汽機車
  • MK1型蒸汽機車
  • MK6型蒸汽機車
  • ML1型蒸汽機車(京綏鐵路20型)
  • ML2型蒸汽機車(京綏鐵路70型)
  • ML3型蒸汽機車(京綏鐵路90型)
  • ML4型蒸汽機車(京綏鐵路200型)

資料來源

  • 林 采成「日中戦争下の華北交通の設立と戦時輸送の展開」
政治経済学・経済史学会『歴史と経済』第193号 2006年10月 p1~p15

外部連結

相關條目

  1. ^ 诵唐:《华北开发公司之伟绩》,《中联银行月刊》第7卷第3期, 1944年3月,第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