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章(1916年12月—2008年3月2日),男,直隶(今河北定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人物,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曾任陕西省军区副司令员。[1][2][3]

人物生平

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6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参加八路军,历任冀中军区暨八路军第三纵队第八支队二十三大队参谋,第二十二团营长,冀中第七军分区司令部队训股股长,军分区参谋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冀中独立八旅参谋长,晋察冀野战军第二纵队第六旅参谋长,第二纵队随营学校副校长,第七纵队二十旅参谋长,冀中军区司令部参谋处处长。华北独立第二〇六师参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河北省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十六军副参谋长、第六十五军副军长,北京军区司令部作战部部长,1963年7月任第二十一军副军长。1967年3月3日,由陕西省军区和驻陕部队共同组成“西安地区驻军支援左派统一指挥部”。1967年3月9日,经兰州军区党委批复,将其改称“西安驻军支援无产阶级革命派统一指挥部”(简称“省支左委员会”),增加王明坤(陕西省军区副司令员)、徐立树(陕西省军区副司令员)、苏锦章、刘江亭(二十一军副军长)、白辛夫(总后勤部驻西安办事处主任)为指挥部成员。1967年3月12日,由第二十一军派出57名干部和一个连队,分别进驻陕西省委办公厅、西安市委办公厅、工交政治部及省、市工业局等21个部门,抓革命、促生产,并由8133部队副部队长苏锦章、参谋长马友里、总后西安办事处副政委阎子庆、西安军分区司令员刘文华等和原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处书记肖纯、陕西省副省长惠世恭、中共西安市委书记(当时设第一书记)薛焰颜志敏及3名副市长分别建立了省、市工业领导小组。[4]1967年5月23日,支左统一指挥部决定成立“陕西省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下设四个办公室:农林办公室由冯超华负责,财贸办公室由阎子庆负责,工交办公室由苏锦章负责,文卫办公室由武靖负责。1967年7月到1978年任陕西省军区副司令员。1968年5月1日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成立。1968年5月13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公布省革委会各组负责人的通知》宣布:办事组组长袁立荣,副组长吴沙浪、张虎;政工组组长周茂芹,副组长李斌、常青、孙喜岱、周化民;政法组组长黄传龙;生产组组长苏锦章,副组长刘国声鱼得江阎子庆李学廉刘子隆。1969年7月8日省革委会和省军区党委决定成立“陕西省革委会、陕西省军区国防工业领导小组”,组长苏锦章,副组长密德平徐春阳,领导小组下设国防工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1970年4月至1971年4月兼任陕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主任。

1955年9月被授予大校军衔,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1988年7月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离休后在西安政治学院干休所休养。在西安逝世。

参考资料

  1. ^ 刘景泉主编; 沈久泉, 王凯捷, 李卓副主编. 中国抗日战争人物大词典. 天津大学出版社. 1999. 
  2. ^ 吴如蒿著; 陈策才, 张光彩, 赵功德等副主编. 中华军事人物大辞典. 北京: 新华出版社. 1989. 
  3. ^ 苏锦章. 保定地方志. [2020-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5). 
  4. ^ 《陕西省志·政务志》第六篇施政概略(下)(陕西省人民政府施政概略) 第三章“文化大革命”时期 第一节陕西“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