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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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2004年成立,是臺北市政府所屬的任務編組,主任委員由臺北市市長兼任。
臺北市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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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信息 | |
所屬部門 | 臺北市政府 |
主要官員 | |
主任委員 | 蔣萬安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2004年 |
聯絡信息 | |
地址 | 中華民國(臺灣)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臺北市市政大樓) |
網站 | www |
歷史
行政院為了加強保護環境生態、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經濟發展、建設綠色矽島,於1997年八月設置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指派行政院政務委員擔任主任委員;1999年四月,永續會提升主任委員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2002年五月,行政院院長游錫堃有感於永續發展對台灣的重要性,指示永續會進行改組並兼任永續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並聘請政府相關部會首長、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擔任委員。此外,為強化永續會之執行力,增設執行長一人,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以協調部會間意見及督導永續發展工作之推動;永續會下置八個工作分組,由相關部會召集。
2002年12月11日,總統令公布《環境基本法》,該法第二十九條「行政院應設置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負責國家永續發展相關業務之決策,並交由相關部會執行,委員會由政府部門、學者專家及社會團體各三分之一組成」,給予永續會法定位階。永續會自2002年起,基於中華民國現況,參考全球趨勢與高峰會永續發展行動計畫,規劃中華民國推動永續發展計畫架構,包括任務、理念、工作項目、具體工作內容、主協辦機關及執行期限等,並廣泛邀請專家學者研商,及舉辦公開研討會以集思廣益,擬定完成「永續發展行動計畫」,做為廿一世紀初期中華民國以行動實踐永續發展之依據。本計畫之具體工作項目共計二百六十四項,其中一百三十項規劃於2003年十二月完成或進行重點查核,以配合「台灣永續元年」之推動。
2003年12月26日,臺北市政府訂頒《臺北市永續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臺北市永續發展委員會在體制下可分成7組,分別是永續願景組、水土資源組、產業生物組、永續交通組、永續社區組、永續教育組和國際環保組。永續願景組由都市發展局主辦,水土資源組由工務局主辦,產業生物組由產業發展局主辦,永續交通組由交通局主辦,永續社區組由民政局主辦,永續教育組由教育局主辦,國際環保組由環境保護局主辦。
2019年已改組為「臺北市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由環境保護局負責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