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郎又稱秘书郎中,始置於三国时的曹魏,属秘书省,職務是管理皇家图书经籍。

唐代龙朔二年(662年),改称蘭臺郎,咸亨元年(670年)十二月复旧名。开元二十八年减一员[1]。歷代皆以秘书郎為管理皇家图书收藏及校刊工作。明初廢秘书郎,其職務由翰林院兼管。清朝末造又设秘书郎。民初廢除。

注釋

  1. ^ 《通典》卷二十六“职官”八

參考書目

  • 初学记·职官部》下“秘书郎”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