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宇 (1919年)
王光宇(1919年11月—2017年8月23日),曾用名王元乾,男,安徽霍邱县临水镇人,中国共产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1]。
生平
1936年7月到1937年9月,先后在颍上县、上海市参加陶行知领导的生活教育社、山海工学团,学习并开展抗日救亡活动。1937年10月到1938年5月,先后在颍上县、霍邱县任教[1]。
1938年6月,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工作。193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6月到1944年8月,历任霍邱县动委会干事、中共霍邱县委宣传部部长、中共皖东北直属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中共泗东县委书记、中共泗南县委副书记、中共泗宿县委书记[1][2]。
1944年9月到1949年2月,历任中共淮北路西永城县委书记,新四军淮北军区路西八分区独立二团政委,中共中央华中分局八地委民运部部长、八分区肖永砀工委书记,中共豫皖苏三地委副书记,淮海战役北线支前指挥部政委[1]。
1949年3月到1952年,任中共阜阳地委书记。1952年5月至1954年10月,任中共安徽省委秘书长。1954年10月至1956年4月,任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1954年12月起,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1956年5月到文革初期,任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负责农口。1958年7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处书记,分管农业工作。其间,1955年4月到1957年4月兼任安徽省人民委员会第五办公室主任,1956年5月到1961年2月兼任安徽农学院院长,1963年2月到1964年10月兼任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1963年7月起兼任安徽省农林水办公室主任[1]。
文革期间受到冲击。1969年起,任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副组长。1971年5月起,升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1973年5月到1983年3月,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83年3月到1984年12月,任中共安徽省委副书记。1973年5月到1979年12月,任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85年3月到1993年2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94年6月离休[3][1][4][5]。
1977年6月,万里出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后,指定安徽省长期负责农业工作的王光宇同他一起搞农村调研。1977年11月28日,发布《中共安徽省委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俗称“省委六条”)。1978年安徽省遭受大旱,全省共6000余万亩农田受灾,4000余万人口的地区缺乏生活用水,分管农业的王光宇向万里提出借鉴1954年安徽水灾中采用过的“借地度荒”的办法,将耕地借给农民个人耕种。该建议获得采纳,使安徽全省最终超额完成秋种计划,并为在农村广泛推行包产到户、包乾到户提供了契机和条件[5]。
王光宇是中共八大、中共十一大、中共十二大、中共十五大代表,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六届、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1][5]。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安徽省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光宇在合肥逝世 享年99岁. 合肥网. 2017-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5).
- ^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光宇逝世,享年99岁. 澎湃新闻. 2017-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5).
- ^ 王光宇. 新华网. 2009-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6-25).
- ^ 王光宇,见证安徽治淮60年,党史纵览2009(9):23-27
- ^ 5.0 5.1 5.2 安徽省人大原主任王光宇逝世,生前曾与万里共事. 凤凰网. 2017-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