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汝达

(重定向自熊北潭

熊汝达(1520年—1590年),德明北潭江西进贤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熊汝達
大明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籍貫江西南昌府进贤縣
出生十一月初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閔氏
親屬(子)熊士威、熊士弼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出身

生平

江西乡试第七名,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登甲辰科二甲進士,初授刑部主事,升刑部郎中,三十四年十二月恤刑浙江。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擔任泉州府知府。後升任四川副使,歴广东右布政,隆慶二年(1568年)正月进左布政,三年九月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广东,四年三月以原官提督军务巡抚浙江,五年三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七月改南兵部,十一月改工部右侍郎。

神宗即位,负责提督明昭陵工程,萬曆元年(1573年)八月以以父老乞休。二年七月因昭陵裬恩门殿等处砖石沉陷,被问责,令冠帶閑住。

萬曆十一年(1583年)二月起复工部右侍郎,八月升刑部左侍郎,九月官至南京右都御史[1],十一月以前督工昭陵损陷,復被户科给事中徐三畏弹劾,著冠带闲住。所著有《读书札记》、《知惊録》、《糓堂或问》、《弋虫集》、《观物稾》[2]

家族

曾祖熊恕民。祖父熊懷道。父熊譽。母萬氏,継母魏氏、朱氏。重庆下。兄熊沾。弟愈奇、汪、洋、激、淑。

參考文獻

  1. ^ ·周學曾等,《晋江县志》(卷34):熊汝达,号北潭,进贤人。嘉靖甲辰进士,三十五年以刑部郎中守泉。英敏明达,果敢担负。下车以“十四不要”颁行七邑,所禁皆害身家,累政治之事。仰西山懿范,扁其堂曰“仰真”。谈利者建盐坵抽分之议,汝达谓宜藏富于民。亡赖托铺甲名色,承符七属,凌铄官吏,需索里甲,立革除之。上官百需骛至,以时艰民贫为请,语寓箴规。台察至,属官被诬者,力为解救;以飞语被污者,白之。郡饥,亡赖民鼓众强籴,即下令大发仓廪以平米价。倭夷由海岸突犯安平,延惠、南二县,侵逼郡城,降服登陴,多方御却。城中有奸徒,谋为贼内应者,以计擒除之。仍出公帑,赈民贫乏,奸徒帖息。督抚提客兵万余戍郡,粮饷、犒给、器械,百凡峻促,从容支应,多从节省。有所不便,辄持檄入白,必得请乃已。鞫狱得情,多从轻典。摧抑势豪,无所假借,郡人欣服。丁巳端午,民廛被火,向火叩首,即反风灭火。冬,马骝祟作,牒城隍驱之,旋即廓清。粮料听民自输,赎金丝毫不染。政暇与诸生讲论经理,亹亹忘倦,多所发明。秋闱校文,得人尤盛。奏最,迁擢去。民祠祀之。祠在郡东门外,碑记谓其“政尚精严,功多御捍”。历官南京右都御史。旧志,参《林次崖文集》。”
  2. ^ 《江西通志》:熊汝达字德明,进贤人。嘉靖进士,除刑部主事,歴泉州知府,歳己未,倭逼泉州,悉力捍御,与士卒为伍,夜分披甲不释,相持月馀寇去,泉人德之,为立生祠。迁四川副使,歴广东左布政,擢右副都御史、廵抚广东,改浙江,转工部右侍郎。清约无改素风,寻乞归飬,时年已望六。孺慕夔,封君色稍不和,则长跽请,不命之起不敢起。析宦橐以遗二弟,又数年起刑部左侍郎,寻迁右都御史,掌南京都察院,甫任复以事被劾归。所著有《读书札记》、《知惊録》、《糓堂或问》、《弋虫集》、《观物稾》。
  • 周學曾等,《道光晉江縣志》
官衔
前任:
童汉臣
泉州府知府
嘉靖三十五年-嘉靖四十年
繼任:
孔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