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有功(?—1635年),字巨伯,號金城南直隶苏州府吴江县平望镇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聯捷壬戌科進士。授中书舍人,素习武艺,崇祯三年(1630年)迁兵部车驾清吏司主事,五年迁职方司员外郎,明年晋郎中。擢陕西参议,至则摄关内守道事。七年八月,在陕西渭南与李自成部交战,斩首百余级。不久,调任靖虏道,与参将浦国忠偕行,十月抵达泾州(今甘肃泾川),城新破无人,野宿郊外,遭遇李部,登山自守,凡一昼夜,众人饥困,乃结队前行,遇埋伏溃散,有功落马伤肋下。逃至任所,以军务烦忙,力疾视事。八年二月李部退去,他因积劳伤病,卒于官[1]

家族

弟潘有权,字仲衡,兄贵后杜门著述,不事干谒,识者高之。

参考文献

  1. ^ 《吴江县志》卷二十九·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