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祠是指非官方祭典認可的祠庙,多由民间自行設立的祠庙[1]

淫是指多餘的,淫祠即多餘的祠庙,通常是勞民傷財。《禮記·曲禮下》很清楚的說:“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宋书·武帝纪下》稱:“淫祠惑民费财,前典所絶,可并下在所除诸房庙。”唐朝時常有毀淫祠之舉,《新唐书·狄仁杰传》載:“吴楚俗多淫祠,仁杰一禁止,凡毁千七百房,止留夏禹、吴太伯、季札、伍员四祠而已。”宋朝時,陳希亮亦有毀淫祠之舉,范镇《东斋记事》卷三:“又知虔州雩都县,毁淫祠数百区,勒巫覡为良民七十餘家。”

參見

注釋

  1. ^ 俞正燮癸巳类稿·非无鬼》:“北有野祭,南或淫祠,是天之下,地之上,皆明鬼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