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皇后(1427年—1506年),明景帝朱祁钰废后,顺天人。

汪皇后
明朝郕王妃→明朝皇后
汪氏
封號郕王妃→皇后→郕王妃→皇后(追復)
出生明宣宗宣德二年 (1427年)
婚年正統十年(1445年)
婚姻名份元配
逝世明武宗正德元年
1506年(78—79歲)
谥号贞惠安和景皇后(明武宗初諡)
孝淵肅懿貞惠安和輔天恭聖景皇后(弘光帝改諡)
墓葬景泰陵
親屬
父親汪瑛
景泰帝朱祁鈺
夫之父宣宗章皇帝朱瞻基
夫之嫡母恭讓章皇后胡氏
孝恭章皇后孫氏
夫之母贤妃吴氏
夫之繼室肅孝皇后杭氏
夫之側室皇貴妃唐氏
固安公主
二公主
繼子懷獻太子朱見濟
其他親屬祖父 汪泉

生平

汪氏早年生平没有记载。正统十年(1445年),汪氏受册为郕王妃。正统十四年(1449年)秋,明英宗朱祁镇因土木堡之变被俘,郕王朱祁钰登基为帝,册汪妃为皇后。汪皇后先后生下两个女兒,沒有生下儿子[1]

汪皇后性格刚毅偏执,心怀仁德,見京师诸死事及老弱遇害者暴尸荒野之时,心怀不忍,令官校掩埋安葬。景泰二年(1451年)正月,汪皇后还发出懿旨,过问度僧事宜[2]。景泰三年(1452年),明景帝欲立自己的儿子(杭妃所生)朱见济太子,而废原太子朱见深(代宗侄子,英宗长子),汪皇后竭力反对,因而触怒明景帝,被廢[1]。后立杭妃为皇后。

景泰八年(1457年)一月,明景帝病重,奪門之變後,英宗复位,降明景帝为郕王,汪氏复称郕王妃天順元年(1457年),郕王逝世后,英宗让其后宫嫔妃殉葬。当论及汪氏殉葬與否時,李贤不赞同,以汪氏已废且幽禁深宫,况两女年幼,應不予殉葬。朱见深复立为太子后,知道汪氏當年支持繼續以他為太子,因而對汪氏相當孝敬,亦上言于英宗。经英宗同意,汪氏得以活命[3],从宫中迁至郕王府。昔日英宗被俘后,钱皇后在宫日夜为丈夫奔忙忧劳,汪皇后也时常安慰她,慰恤有如妯娌。及至出宫,在钱皇后的照顾下,汪氏得以將所有私產和服侍她的宮女太監都帶出宮中。汪氏在外府斋素事佛。每至岁时令节,孙太后与钱皇后必召汪氏入宫中饮宴,叙家人礼。一天,明英宗想起自己的一件玉玲珑来,问太监刘桓,对曰被汪氏拿去,命内官去拿回来。内官再三索取,汪氏皆对曰“无有”。其左右劝汪氏归还玉玲珑,汪氏称:“是实有之,但景帝虽废,亦尝为天子七年,一腰系,何不可消受,乃迫取耶。且景之天下尚归之上,何有此数片玉。当上索时,吾实怒而投之井矣。”明英宗不快。后又有太监称汪氏出宫时,所携甚多,英宗命人没收她从皇宫带走的全部财物,得银二十万两,他物称是。

宪宗即位后,因昔日汪氏曾保护自己,对其厚礼优待。汪氏二女稍长,随其母亲斋素,并矢志不下嫁。宪宗强之,始嫁其一女于王宪[4]。汪氏父亲汪瑛先封为都督,于天顺改元之后降为兵马指挥使,然而随亦进为锦衣佥事,终后之世皆无恙。

正德元年(1506年)十二月,汪氏薨逝,终年80岁。帝臣议祭葬礼。大学士王鏊建议道:「以妃嬪之禮入葬,祭祀以皇后之禮。」遂合葬汪氏于金山景泰陵。正德二年(1507年),明武宗上尊谥曰「贞惠安和景皇后[1]。南明弘光帝即位,改上諡號孝淵肅懿貞惠安和輔天恭聖景皇后」。

子女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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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一百一十三》,出自《明史

衍生形象

電視劇

年份 劇名 演員 剧中称谓
2014 女醫·明妃傳 金晨 安和郡主→郕王妃→皇后→廢后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明史·卷一百一十三
  2. ^ 明实录·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废帝郕戾王附录第十八》○礼部奏比者奉 皇后懿旨度僧三万恐军囚朦胧辏补请令僧录司将各处请给行童逐一研审年三十以上曾有过犯者不给其戒行端谨通晓经法者具数申部覆考奏请给牒有诈者坐罪还俗从之[……]
  3. ^ 清·毛奇龄《胜朝彤史拾遗记》:“会景帝(按,即代宗)晏驾,廷臣议王妃之殉,时杭氏先景帝崩。将及后,李贤曰:“景泰妃虽尝为后,然旋见幽抑,生亦何有恩而死殉之。且遗二女幼,可悯也。”上恻然曰:“卿言是。”而宪宗时为太子,雅知后不欲废,已感后意。因言上,令他妃殉,迁后外王府,而留养二女于宫中。唐氏者,景帝妃,都督唐兴女也。以景泰七年进宫,八年封皇贵妃,宠幸冠后廷。尝乘马随帝游西苑,马惊妃堕,帝乃命中官刘茂,选御厩之最良者,日控习以待。天顺元年二月革封号。郕王死,群臣议殉葬。及妃,妃无言,遂殉之,葬金山。”
  4. ^ 明史》(卷121):“固安公主,英宗復辟,降稱郡主。成化時,年已長,憲宗以閣臣奏,五年十一月下嫁王憲。禮儀視公主,以故尚書蹇義賜第賜之。”
前任:
英宗钱皇后
明朝皇后
1449年—1452年
繼任:
杭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