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纶,云南新兴人,曾任富滇银行总办、云南陆军军需局局长、云南禁烟局督办等职。

生平

李鸿纶出生于云南省新兴州(今玉溪市红塔区)。1912年3月27日出任富滇银行总办,1913年6月离任[1]:95。1916年至1918年间任云南陆军军需局局长。1922年4月任云南禁烟局督办[1]:97。李鸿纶为当时执政云南的唐继尧的亲信,虽然名为禁烟,其实为增加税收一直鼓励种植罂粟[2][3]。1923年春,李鸿纶奉命到汉口与日本人接洽,将日本技师、机械带回昆明制作吗啡海洛因[4]

著作

1943年李鸿纶著有《民四云南首义再造共和节略》一书[1]:97

相关

蔡锷去世时,李鸿纶曾作挽联:“天风鼓荡,海水悲号,白马素车,半夜波涛归瀛海;惊死奸雄,再造民国,丰功伟业,千秋姓字炳中华[5]。”

参考

  1. ^ 1.0 1.1 1.2 范昌明; 苏骏. 云南纸币. 云南人民出版社. 2016-11. ISBN 9787222150508. 
  2. ^ 李子辉:《云南禁烟概况》,载《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三辑,第80页
  3. ^ 唐继尧鸦片财政流毒全国(5). 辛亥革命网. [2019-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2). 
  4. ^ 唐继尧鸦片财政流毒全国(6). 辛亥革命网. [2019-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2). 
  5. ^ 沈雲龍 等编. 蔡黄追悼录. 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一辑. 文海出版社. 1989. ISBN 978986683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