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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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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明」。
李哲(1440年—?),字克明,浙江寧波府鄞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早年出身國子生,舉成化四年戊子科浙江鄉試第二十七名。成化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會試第二百七名,殿試登進士第二甲第三十七名,弘治年間,擔任刑部郎中,后升任泉州府知府,为官愛民[1]。後调任九江府知府。
家族
参考
-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学曾等纂,《道光晋江县志·卷之三十四·政绩志》:李哲,字克明,鄞人。成化十一年进士,弘治间以刑部郎知泉州府。好士爱民出于诚心,而材足充之。修郡县学以作诸生,葺端明祠以表先贤。他诸桥梁、陂塘之政,次第修举。《闽书》。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