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 (德广郡公)

(重定向自李和 (北周)

李和(506年—582年),本名庆和,字庆穆[1]陇西郡狄道县(今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人,北魏、西魏北周、隋朝官员。

李和石棺,1964年陕西省三原县出土,西安碑林博物馆

家世

李和自称是陇西李氏,家族后来迁徙到朔方郡岩绿县(今陕西靖边县北白城子),父亲李僧养因为世代是英雄豪杰,善于统领,担任夏州酋长[2][3]

李和少年勇敢,有见识气度,相貌魁伟,受到州中推崇。北魏末年战乱蜂起,李和投身军旅,与夏州刺史源子邕一起起兵,因为军功受到魏孝明帝的称赞。不久北魏宗室元树受到南梁的支持攻克了谯城,李和参与了对元树的征讨,因功加安北将军银青光禄大夫。不久,李和出任大都督,防守徐州[1]贺拔岳关中镇守时,举荐李和担任账内都督。李和因为讨伐平定各路贼寇的功劳,逐渐升任征北将军金紫光禄大夫,获赐爵思阳公,不久升任汉阳郡太守。李和的行政宽大不苛,百姓称赞他[4][5]

西魏大统初年(535年),加车骑将军、左光禄大夫、都督,累迁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散骑常侍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夏州刺史,赐姓宇文氏宇文泰对诸将说:“宇文庆和,智略明赡,立身恭谨,累经委任,每称吾意 。”于是赐名“宇文意”。改封永丰县公,食邑一千户。北周保定二年(562年),宇文意任司宪中大夫,进爵义城郡公。又改封德广郡公,出任洛州刺史。他因善于治理地方,洛州百姓对他翘首以盼。到任后,仁恕待民,监狱诉讼为之一静。天和三年(568年),进位大将军,拜延绥丹三州、武安伏夷安民三防诸军事、延州刺史。天和六年(571年),进柱国大将军。建德元年(672年),改授延绥银三州、文安伏夷安民周昌梁和五防诸军事、延州刺史。后因罪免职。不久恢复柱国之位[6][5]

隋开皇元年(581年),宇文意迁上柱国。他认为宇文意的名字是周太祖宇文泰所赐,现在北周已亡,应改回父亲所命名的李庆和,因此就以李和为名,庆和为字。开皇二年四月十五日(582年5月22日),李和在家中去世,虚岁七十七,赠本官,加司徒公、徐兖邳沂海泗六州刺史。谥号[1]。儿子李彻继承爵位[7][8]

家庭

祖父

  • 李俨,北魏大将军、秦河涼三州牧、河南王[1]

父亲

  • 李辩,北魏镇西大将军、河州刺史、陇西公[1]

子女

  • 李彻,隋朝柱国、云州刺史、成阳公
  • 李氏,嫁北周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龙州刺史、襄城县公杨盛[9]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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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書·卷29》,出自令狐德棻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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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1.3 1.4 王其祎,周晓薇编著;王庆卫,樊波助理;毛汉光,耿慧玲顾问. 《隋代墓志铭汇考 1》. 北京市: 线装书局. 2007年10月: 277–279. ISBN 9787801065889 (中文(中国大陆)). 
  2. ^ 《周书·卷二十九·列传第二十一》:李和本名庆和,其先陇西狄道人也。后徙居朔方。父僧养,以累世雄豪,善于统御,为夏州酋长。
  3. ^ 《北史·卷六十六·列传第五十四》:李和本名庆和,朔方岩绿人也。父僧养,以累世雄豪,为夏州酋。
  4. ^ 《周书·卷二十九·列传第二十一》:和少敢勇,有识度,状貌魁伟,为州里所推。贺拔岳作镇关中,乃引和为帐内都督。以破诸贼功,稍迁征北将军、金紫光禄大夫,赐爵思阳公。寻除汉阳郡守。治存宽简,百姓称之。
  5. ^ 5.0 5.1 《北史·卷六十六·列传第五十四》:和少敢勇有识度,状貌魁伟,为州里所推。贺拔岳作镇关中,引为帐内都督。后从周文,累迁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夏州刺史,赐姓宇文氏。周文尝谓诸将曰:“宇文庆和累经任委,每称吾意。”又赐名意焉。改封永丰县公。保定二年,除司宪中大夫。寻改封德广郡公,出为洛州刺史。和前在夏州,颇留遗惠,及有此授,商、洛父老莫不想望德音。和至州,以仁恕训物,狱讼为之简静。进柱国大将军。
  6. ^ 《周书·卷二十九·列传第二十一》:至大统初,加车骑将军、左光禄大夫、都督,累迁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散骑常侍、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夏州刺史,赐姓宇文氏。太祖尝谓诸将曰:“宇文庆和,智略明赡,立身恭谨,累经委任,每称吾意。”遂赐名意焉。改封永丰县公,邑一千户。保定二年,除司宪中大夫,进爵义城郡公。寻又改封德广郡公,出为洛州刺史。和前在夏州,颇留遗惠,及有此授,商洛父老,莫不想望德音。和至州,以仁恕训物,狱讼为之简静。天和三年,进位大将军,拜延绥丹三州武安伏夷安民三防诸军事、延州刺史。六年,进柱国大将军。建德元年,改授延绥银三州文安伏夷安民周昌梁和五防诸军事。以罪免。寻复柱国。
  7. ^ 《周书·卷二十九·列传第二十一》:隋开皇元年,迁上柱国。和立身刚简,老而逾励,诸子趋事,若奉严君。以意是太祖赐名,市朝已革,庆和则父之所命,义不可违。至是,遂以和为名。二年,薨,赠本官,加司徒公、徐兖邳沂海泗六州刺史。谥曰肃。子彻嗣。
  8. ^ 《北史·卷六十六·列传第五十四》:隋开皇元年,迁上柱国。和立身刚简,老而逾励,诸子趋事,若奉严君。以意是周文帝赐名,帝朝已革;庆和则父之所命,义不可违。至是,遂以和为名。二年,薨。赠本官,加司徒公,谥曰肃。子彻嗣。
  9. ^ 陕西“洪渎原”发掘三千余座古墓葬. 新华网. 2021-12-10 [2024-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