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瑞鳳(1550年7月4日—1621年11月1日),行允三十六,字儀鳴,號鳴和,又號明和浙江山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朱瑞鳳
大明中憲大夫江西袁州府知府
籍貫浙江山陰縣
字號字儀鳴,號鳴和,又號明和
出生嘉靖二十九年庚戌六月二十日辰時(1550年7月4日)
逝世天啟元年辛酉九月十八日辰時〔1621年11月1日(1621歲—11—01)(71歲)〕
墓葬杭州飛來峰側
配偶陳氏、余氏
出身
  •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舉人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三十三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4年)聯捷乙未科進士。初任福建汀州長汀縣知縣,繼任河南汝州寶豐縣知縣,陞年任袁州府知府,累官中憲大夫[1]

家族

朱節(正德九年進士)、父朱以浩、母阮氏、徐氏、子朱師賓。

参考资料

  1. ^ 「中憲大夫江西袁州府知府鳴和公傳」,《山陰白洋朱氏宗譜》卷六
官衔
前任:
汪得時
明朝袁州府知府
1616年-1617年
繼任:
黃鳴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