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偶
修辞手法
(重定向自對仗)
對偶,是中文文學(包括文言文、漢詩、現代漢語文學)及越南喃字詩的術語,也是漢詩及喃字詩的創作手法與修辭規則,前後兩句(即出句和對句)語法結構相同[1]。在對偶的創作範圍當中,對仗是其中之一。「對」字在此做動詞,意謂著將兩兩一對的東西放在一起。「仗」字則來自古代儀式往往由兩人一組來舉行,有「儀仗」的「仗」意。對偶是指文句中兩兩相對、字數相等、句法相似、意义相关的两个词组或句子所构成的修辭。对偶从意义上讲前后两部分密切关联,凝练集中,有很强的概括力;从形式上看,前后两部分整齐均匀、音节和谐、具有戒律感。严格的对偶还讲究平仄相對,充分利用声调。[2]
句型分類
內容分類
- 正对:由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前后两个部分构成的对偶。
- 反对:由意义相反或相对的前后两部分构成的对偶。
- 串对:由意义上有连贯、递进、因果、条件等关系的前后两部分形成的对偶。
對聯
複雜的對仗則牽涉到音節,也就是平仄聲調,還有用字內容和排列順序等。因此在漢文文學對聯當中,就以此來做難易之分。由某人出好上句,再徵求對的最工整的下句。
又如王之渙的《登鸛雀樓》全詩就是由兩組對句所構成:「白日依山盡」對「黃河入海流」,「欲窮千里目」對「更上一層樓」。律詩則規定第三四句、第五六句必須相對,如杜甫的《春望》: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白頭搔更短,渾欲不勝簪。
參見
參考資料
- 陳萬成:〈對偶新探──以永嘉四靈詩為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延伸阅读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