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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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時芳(?—?),字斯盛、晉醇,號芝軒,山西平陽府蒲州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孟時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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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礼部尚书 | |
籍貫 | 山西蒲州 |
字號 | 字斯盛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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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碧山堂集》、《叢篠園集》 |
生平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山西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成戊戌科進士。初选庶吉士,掌院刘文庄、曾文恪胥器重之。三十一年升翰林院编修,分校三十五年丁未礼闱,四十年擢国子监司业,以御史辱国子生[1],东宫不亲讲席,皇太孙未出阁,抗疏力争,时称得体。迁右谕德,掌南院印篆,购遗书数万卷,资诸生讲习。四十三年升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2],四十七年起升南京國子監祭酒。光宗即位,入为詹事府少詹事,侍讲筵,仪容严重,议论剀切,光宗叹息称善。天启元年,充实录副总裁官,寻升礼部右侍郎兼侍读学士,补经筵讲官[3],二年三月迁南吏部右侍郎,转礼部左侍郎,充实录总裁官[4],五年晋礼部尚书[5]。值魏璫用事,决计请告致仕去[6]。崇禎元年十月,特詔起復為南京禮部尚書,以病辞,弗至。
家族
祖父孟琳,同知。
参考文献
- ^ 万历四十一年十月,巡城御史李养志拷拶国子生徐光汉,士论哗然。养志恚之,复以号召党类凌辱,法司上闻,因劾国子监司业孟时芳一味愞熟,漫无约束。时芳言光汉方以救兄被殴,及被非刑,泣吁于臣,夫疑业于监而寄食于兄,此亦事理之常法,所不能强也。寄食于兄而御侮于人,此意外之变,教所不能防也。至于疏内所指党类,则各堂班簿无此姓名,于臣何与,而举以罪臣乎。因引疾求去, 上不允。
- ^ 万历四十三年十月,升右庶子兼侍读赵用光为詹事府少詹事兼侍读学士掌翰林院事,右庶子兼侍读盛以弘以原官掌右春坊印信,右谕德兼侍读周如磐升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掌司经局事,右谕德掌南京翰林院事孟时芳、右谕德张邦纪、何如宠各升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右赞善赵师圣升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讲。
- ^ 天启元年八月,命日讲官吏部右侍郎兼侍读学士盛以弘、礼部右侍郎兼侍读学士孟时芳、周如磐、左春坊左庶子骆从宇俱补经筵讲官,翰林院编修林钎、侯恪、简讨姜逢元、萧命官、吴士元、杨世芳、姚希孟充展书官。
- ^ 天启三年三月,改南京吏部右侍郎孟时芳为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充 实录副总裁官。
- ^ 天启五年八月,升礼部左侍郎孟时芳为礼部尚书,掌詹事府事。
- ^ 天启六年六月,礼部尚书协理詹事府事孟时芳四疏乞休,许之,命驰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