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子,原寫為埔仔,是台灣桃園市桃園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

地理

地名由來

埔子原寫作埔仔,埔仔的由來有兩種說法:[1]

  • 埔仔是「小的埔地」之意,而埔地是未墾荒地的意思,是指此地早期開發較少的荒涼景象。

範圍

埔子位於桃園區西北部。西北與大竹圍為鄰,北與南崁下為鄰,東北及東隔南崁溪水汴頭大檜溪為界,東南邊為小檜溪桃園,南邊及西南邊為中路,西邊為新興。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西埔里中埔里中成里中部偏北地區、北埔里瑞慶里寶安里明德里同德里寶慶里中寧里南埔里慈文里長德里長安里永安里永興里中和里北半部、北門里南大半部、東埔里信光里同安里新埔里莊敬里自強里

行政區劃

埔子大字下有埔子、北門埔子八角店子等小字。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埔子、北門埔子坡子頭頂埔子破瓦厝子公厝菜堂茶藔仔三口坡腳八角店子火燒厝打鐵店子溪洲尾埔子下埔子溪邊子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此外,本地區尚有東埔子中埔子西埔子等聚落。

歷史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桃仔園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改名桃園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庄隸屬不變。1920年(大正九年),該庄改制並雅化為「埔子」大字,隸屬於新竹州桃園郡桃園街,大字下有「埔子」、「北門埔子」、「八角店子」小字名[2]

戰後桃園街改制為桃園鎮,隸屬於新竹縣,大字亦改制為里。1950年桃、竹、苗分治,桃園鎮改隸屬於桃園縣。1971年7月,桃園鎮升格為縣轄桃園市。2014年12月桃園縣升格為直轄桃園市,桃園市改制為桃園區。

交通

國道1號又稱「中山高速公路」,是台灣西部兩條縱向高速公路之一,大致以東北-西南走向經過埔子地區西北部。境內西北部與國道2號交會處設有機場系統交流道,最近的一般交流道是東北側省道台4線交會處的桃園交流道(南崁),由此進入可快速前往台灣西部各地。

國道2號是桃園國際機場國道3號鶯歌系統交流道的高速公路,東段又稱「桃園內環線」,大致以北北西—南南東走向經過本地區西部近邊界地帶,與國道1號交會處設有機場系統交流道。境內無一般交流道,最近的是西南側大興西路三段交會處的南桃園交流道,由此向北北西可前往機場系統交流道、機場,向南南東可前往八德、國道3號鶯歌系統交流道。

省道台1線(三民路二段~三段)又稱「縱貫公路」,是台北至屏東楓港的傳統平面幹道,大致以東北東—西南西走向經過本地區東南端。由此道路向東北東轉東南東再轉東繞過桃園中心區,可前往龜山、新莊、三重等地,向西南西轉南再轉西可前往中壢、平鎮、楊梅等地。

省道台4線(三民路二段~三段)是竹圍到石門的幹道,在本地區路段與省道台1線共線。由該道路向東北東至春日路路口轉北北西獨行,可前往南崁、竹圍並止於省道台15線路口;向西南西轉南至中山路路口續向南獨行,可前往八德、大溪、龍潭大坪並止於省道台3乙線路口。

市道110號(永安路、三民路三段~二段)是大園至新店的道路,大致先以西北—東南走向蜿蜒經過本地區西南部邊界地帶,再以轉西南西—東北東走向與省道台1線、台4線共線經過本地區東南端。由該道路向西北可前往大竹圍(大竹)、新庄子、埔心、大園市區並止於省道台15線路口,向東北東與省道台1線、台4線共線至春日路路口,轉南南東獨行至離開桃園市區後,可前往鶯歌、三峽、新店等地。

區道桃15線(富國路)是水尾至埔子的道路,也是本地區西部的縱向道路,其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西南部市道110號路口。由此向北轉北北西蜿蜒而行,出境後可前往蘆竹、水尾並止於省道台4線路口。

區道桃16線(慈文路)是東埔至文昌國中的道路,也是本地區南部的橫向道路,其西側端點位於中路地區的國際路2段。由此向東北蜿蜒而行,經文昌國中後出境不遠處即止於省道台4線路口。

區道桃17線(同安街、慈文路、民生路)是蘆竹至桃園市區的道路,也是本地區東部的縱向道路,大致以北北西—南南東走向轉西南西—東北東走向再轉縱向再轉北北西—南南東經過本地區東部。由該道路向北北西可前往南崁下、蘆竹聚落並止於區道桃15線路口,向南南東可前往桃園市中心區並止於省道台1線萬壽路、復興路路口。

區道桃18線(莊敬路二段~一段)是打鐵店子至水汴頭的道路,也是本地區北部的橫向道路,其西側端點位於本地區西北部區道桃15線路口。由此向東北東而行,出境後可前往水汴頭並止於省道台4線路口。

學校

公共設施

廟宇

參考文獻

  1. ^ 桃園市政府-桃園區公所-篳路藍縷. [2020-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30). 
  2.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