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重定向自国家化工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部门,1956年5月成立。1970年6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合并,成立燃料化学工业部。1975年2月1日,撤销燃料化学工业部,成立石油化学工业部。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撤销石油化学工业部,恢复化学工业部。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化学工业部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国务院组成部门
行政级别正部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1](中国化工大厦)
1956-1970化学工业部
1970-1975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料化学工业部
1975-1978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学工业部
1978-1998化学工业部
接替者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影像资料
化工部撤销前所在的中国化工大厦

机构设置

  • 办公厅(办公室、部门办公室、档案处、保卫处、信访处、保密办公室)
  • 政策法规司(综合处、信息刊物处、政策研究处、法规处、体制改革处)
  • 人事司(综合管理处、干部管理处、干部调配处、技术干部处、干部培训处、机关人事处)
  • 计划司(办公室、综合处、无机规划处、有机规划处、固定资产投资处、生产计划处、统计处、环保处、核留外汇处、装备处)
  • 化工司(综合处、石油化工处、氯碱处、无机处、涂染处、合成材料处、农药协会)
  • 化肥司(氮肥处、纯碱处、小氮肥处、磷肥处、综合处、机动处、农化服务处)
  • 经济调节司(办公室、行业财务处、直属财务处、价格税务处)
  • 劳动安全司(综合处、行业劳资处、直属劳资处、安全管理处、工业卫生处、安全监督处)
  • 外事司(综合联络处、科技交流处、经济合作处、出国人员管理处)
  • 生产综合司(办公室、质量管理处、综合调度处、思想政工办、企业管理处、计量处、物资节约处、设备动力处、质量监督处)
  • 教育司(办公室、高教处、中教处、规划处、职教处、职工学校处)
  • 橡胶司(综合处、轮胎处、制品处、特种橡胶制品处)
  • 科技司(技术处、综合计划处、军工办公室、新材料处、化学工程处、科技成果处、标准处)
  • 基本建设司(办公室、建设管理处、标准定额处、设计施工处、国产化办公室)
  • 二局:即军工局。负责国防新材料研制。1988年在化工部二局(军工)的基础上组建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是中国化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历任部长

  1. 彭涛(1959年5月—1962年7月)
  2. 梁膺庸(代部长)[2]
  3. 高扬(1962年7月—1970年6月)
  4. 兰文兆(军管会主任)
  5. 孙敬文(1978年3月—1982年3月)
  6. 秦仲达(1982年3月—1989年7月)
  7. 顾秀莲(1989年7月—1998年3月)

参考文献

  1. ^ 附录三 机械工业管理机构及领导人员. 中国机械工业年鉴 (机械工业出版社). 1997: 附–20. ISBN 7-111-05780-5. 
  2. ^ 中共中央组织部等编.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 第5卷 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1949.10-1966.5.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0: 92. ISBN 7-80136-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