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宗宾
侯宗宾(1929年1月—2017年11月14日),男,汉族,河北南和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共第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四届中央纪委副书记[1][2]。
侯宗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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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29年1月 河北南和 |
逝世 | 2017年11月14日 中国北京 | (88歲)
国籍 | 中華民國(1929-1949)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2017)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生平
1945年10月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194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到1949年,历任河北省南和县村民兵队队长、中队长、一区武装干事、区委委员。1949年随军南下,到湖南省工作。1949年到1952年,历任中共慈利县区委委员、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1952年到1953年,任中共慈利县委副书记。1953年到1965年,任湖南湘潭电机厂工会副主席、主席、党委副书记。其间,1956年到1957年在中共中央第五中级党校学习,1963年到1964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学习[1][2]。
1965年,侯宗宾调到甘肃省任职。1965年到1966年,任甘肃兰州综合电机厂党委书记兼厂长。1966年到1969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下放劳动。1969年到1975年,任兰州综合电机厂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书记。1975年到1978年,任甘肃省机械工业局副局长、甘肃省燃料化工局副局长、兰州石油化工机器厂党委代书记。1978年到1983年,任甘肃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83年到1986年,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983年5月任,1986年5月辞)。1986年到1987年8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1][2][3]。
1987年8月到1990年3月,侯宗宾任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陕西省人民政府代省长、省长。1990年3月到1992年11月,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1992年10月到1997年9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副书记(协助主持日常工作)。1998年3月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他是中共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中共十四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2003年12月离休,享受正部长级待遇[1][2]。
2003年离休后,侯宗宾学习书法,曾多次向欧阳中石等书法家请教,常参加书法展览等活动。2007年1月、5月分别在深圳关山月美术馆、中央纪委活动中心举行个人书法摄影展。2017年8月3日,中央纪委官网刊发《中央纪委原副书记侯宗宾:“共产党没有任何私利,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文,在采访中侯宗宾说:“反腐败斗争一定要进一步深入下去,这样才能最终赢得压倒性胜利”,“相信党和国家会越来越好”[1]。
参考文献
参见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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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杨析综 |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书记 1990年3月-1992年12月 |
繼任: 李长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张勃兴 |
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 1987年9月-1990年3月 (1987年9月-1988年1月代理) |
繼任: 白清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