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翰(?—?),字思憲,直隸真定府井陘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于翰
大明
籍貫直隸真定府井陘縣
字號字思憲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二年甲戌科進士

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五十八名,萬曆二年(1574年)登甲戌科進士第三甲第四十五名[1][2][3]。授洛阳县知县,初政严明,吏畏如神。後以庫銀被誣去職,士民惜之。官至徽州府同知。

家族

曾祖父于安;祖父于昆;父于進海,壽官。母張氏;繼母王氏[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年甲戌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徐廷龍
明朝徽州府同知
1584年-1588年
繼任:
莊登義
前任:
高世芳
明朝鎮江府同知
萬曆二十二年-二十三年
繼任:
张大孝